PRRC
IVDR Article 15:PRRC 是谁、负责什么、能否外包
依据 IVDR Article 15 与 MDCG 2019-7 Rev.1,说明 PRRC 资格、制造商与欧代的独立职责、小微企业外包条件和持续可用要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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核心结论
IVDR Article 15 要求制造商在组织内至少拥有一名具备法规专业能力的 PRRC;微型和小型企业可以不在组织内部常设,但必须持续、永久地拥有可用的合格人员。欧盟授权代表也需要永久、持续地拥有 PRRC。两者法律角色不同,不能仅因为委托同一家外部顾问就忽略职责冲突和独立记录。
关键要点
- PRRC 资格由学历加经验或规定年限的专业经验证明。
- 微型和小型企业可采用外部安排,但必须持续、永久可用。
- 制造商 PRRC 与欧代 PRRC 分别服务不同法律主体。
- 职责、权限、替补、冲突管理和签字证据要写入 QMS。
PRRC 至少要确保哪些事情?
包括放行前符合性检查、技术文档和符合性声明保持更新、PMS 义务履行、警戒报告,以及性能研究器械声明等法定事项。PRRC 的作用是确保体系运行,不是替所有部门完成工作。
什么情况下可以外包?
微型和小型企业可以不在组织内设置 PRRC,但外部人员必须具备资格,并通过合同、可用性、权限、沟通和替补安排证明其持续参与。临时需要签字时才联系顾问,不符合“永久和持续可用”的逻辑。
PRRC 和欧代为什么不能混为一谈?
欧代是非欧盟制造商依据 Article 11 指定的经济运营商;PRRC 是 Article 15 的合规责任角色。欧代本身也有 PRRC 要求。制造商应分别记录双方职责、沟通和潜在冲突。
原公众号文章的核心问答继续保留,本页按 MDCG 2019-7 Rev.1 更新了组织与外包表述。
来源与复核
由 FirsTeckBio 法规与临床团队复核。本文不替代针对具体产品的法律或法规意见。